荔枝角收押所有初確診 7.28衝突案9被告成密切接觸者 判刑押後

撰文:劉安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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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警民衝突,44人被控暴動罪,分三案處理,其中第三案14名被告早前分別否認暴動等控罪,早前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。案件今(9日)原定在西九龍法院判刑,繼早前練錦鴻法官尚未完成判辭的撰寫而押後,今再因昨(8日)荔枝角收押所有一名還押人士初步確診,9名男被告被列為密切接觸者,須進行檢測,未能出庭應訊,而須再押後案件至本月21日判刑。除了認罪的17歲男被告外,其餘人均須還押候判。

官:情況好唔令人滿意

練官對此直言:「情況好唔令人滿意」,惟本案各被告的刑罰因其參與程度有不同的差別,故若分開處理判刑,有機會未能反映有此刑期分別的原因,遂只能將所有被告的判刑一併押後。

早前認罪的被告為何栢耀(17歲),與14名受審被告陳偉林(23歲)、陳澤峰(24歲)、布紫晴(26歲,女)、梁志鵬(22歲)、楊位醒(33歲)、彭雨彤(22歲,女)、劉耀銓(30歲)、廖頌賢(女,32歲)、陳永琪(30歲,女)、林皓正(24歲)、廖紫婷(21歲,女)、李樹樺(23歲)、胡嘉俊(23歲)及張雯曦(女,21歲),同被控暴動罪。另張雯曦就另涉藏有一支雷射筆及一個無線電通訊機,她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,但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。控罪指他們在干諾道西,文華里交界參與暴動。

案件編號:DCCC 820/2019